:::: 中国历史研究的一个变化:中国私史和人类学史新趋势 ::::
史华罗 意大利那不勒斯东方大学
由年鉴学派的历史学家们所阐释,又由古今派的史学家们所秉承的观点为历史编纂提供了新视角。这种新的观念强调智能以及私生活的各个侧面,从对死亡的认识到嗅觉和哭泣的历史。中国传统中"私史"概念,讨论起来不免繁杂,在此我仅提到一些基本的思考:
A.中西方文化中"私"的概念都是非常模糊的。即使有关西方私生活种种形式的研究也显示出年龄、性别、社会阶层以及其他因素所带来的实践、概念上的种种差异。
B.现代欧洲具有积极价值意义的"私"的范畴能否在中国的言辞中找到真正的对应概念,这个问题有待讨论。
C.在中国,"私"和"公"两个概念的使用并不局限于"公-私"范畴,而且"私"的贬义色彩比早期现代西方的"私"强烈得多:在贬义的一端,"私"含有实际上犯罪(如 "私盐"这个词)、不惜损害公共利益的极度自私以及暗中进行的不道德交易等方面的意思。
D.中国的私史虽然有自己的传统,但是比起年鉴学派为欧洲历史所发展的方法,今天所讨论的"中国私史"年代并不久。就中国过去的历史编纂而言,我们可以对将私人出于自己目的而编写的非官方历史的"私史"和官方历史也就是"官史"、"正史"进行对照。从宋朝的一项所谓"言私史害正道"的戒令就可以看出对私史的贬斥。私史的性质并不取决于事件记录者的个性, 而是取决于不同的重点和目的记录在正史中没有的阴暗面。在旧有的材料中,除了秘史、孽史、逸史、外史、野史 、香史、昏史、情史、艳史之外,我们还可以考虑一些包含大量非官方信息的文学门类,比如文集、选集、别集、笔记。《红楼梦》中野史被用作历史小说的同义词,被归类为专门描述"私丑"的一类文学体例。在《警世恒言》的序中,冯梦龙提出了关于私史性质的问题,他认为私史不必重视事实("野史尽真乎?曰:不必也"),而且私史与经书和正史也不相同,经书弘扬道德("经书着其理"),正史记录事实("史传述其事")。
在以新的观念重新检查中国历史及其原始资料这一尝试当中,我想提到一些做出重要贡献的学者。最主要的一部分人员与我一起致力于人类学历史及当代中国心理状态史研究,我们正在准备一本有关情感和心境方面词汇的百科全书。该项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将一些对内部与外部现实以及这一时期的情感世界有所表现的碎片加以重建。但是这些形象和表现并不具有现成的、全面的框架,因而必须在各种资料中找出大量的主观因素和片面的判断,根据这些将它们重建出来。
最后,我要通过讨论以下事例说明使用这种新方法会带来的一些新问题。
1)基本概念的不吻合。不同文明的历史进程意味着自我的不同概念及其复杂结构,而对历史学家来说主要的危险在于时代错误,因为兴趣和种种范畴都是属于现在的,而研究对象的世界却是不同的。
2)描述性语言。这项研究不是讨论某个历史人物显著的历史特点,某个资料来源是以想象还是以真实描述为基础或是否被认为足够客观的都并不重要。即使是严格意义上的历史资料来源也不能反映复杂的现实。如果研究的目标不是一个单独的事件或者一系列事件,也不是它们是否确切存在,而是明清时代文人怎样看待、理解、重造以及评价这个所谓的现实, 那么研究的关键目标就是思想态度、整体和个人的象征背景,以及用来解读内部和外部世界所运用的思维工具。
3)价值和道德判断、模式化、典范模本(prototypical models)。任何对于自己和他人的描述都体现着价值判断,以及明确的性格特点。夸张与简化、过度嘲讽和幻想诸元素尽管属于文学表现领域,但也都反映了文人的性格和品行。情感是社会现象,它们表达的是某个团体的价值观和心理状态,也是特定社会的交流方式。这类性格特点的标识,不管方式如何不同,都是表明性格某些侧面的代码,而对这些代码加以批评分析,有助于对这一文化的主要特点进行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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