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7日
 

 

 

:::: “道”可以说是海德格尔思想的指引词吗? ::::

马  琳  欧洲鲁汶大学哲学院

    《道德经》是在西方最为广泛流传、具有最多种西文翻译版本的中国古代典籍。它是许多西方学者的衷爱读物。据笔者统计,海德格尔就曾经六次在其文章和书信中引用过《道德经》中的篇章。这位西方哲学巨擘与道的缘份在相关学术界可以说仍然是一桩尚未了结的公案。一部分学者给予非常肯定的解释。例如,德国学者莱因哈德·梅依在其《海德格尔的隐密源泉:东亚思想对于其著作的影响》(1989)中把海德格尔称为"跨文化思想家";韩国裔美国学者曹街京则把"道"称为海德格尔思想的指引词。有学者对这一解释有疑义,但未能提出确定的结论。


    本文重点研究海德格尔在其《语言的性质》(1957/58)和《同一的原则》两篇文章中涉及"道"的讨论。文章认为,海德格尔思想的指引词是他自创的术语"路",而不是中国的"道"。尽管在描述、铺陈"路"的措词和修辞方式方面,他可能从《道德经》中的词句中获得灵感和启发,并且,他有时甚至借助于对"道"的解说来阐释"路"。但是,从他的思路整体来看,"道"和"路"具有明确的区分。"路"是一种特殊的原初的词-物统一体。"道"需要用"路"来加以衡量。海德格尔并没有毫无分寸地说"道"即是"路"。仅只是当"道"被赋予某种特别的阐释之际,或者说当人们以其本真之性质来思考"道"的时候,才能说"道"的所指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