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
- 02,2009
汉语国际推广研究项目课题招标
即日起中国人民大学汉语国际推广研究所对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中国人民大学汉语国际推广研究所
《2008-2009研究课题指南》
一、公开招标课题目录
1.战略研究课题
1)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机遇期”
2)汉语国际推广与中国的文化“软实力”
3)汉语国际推广与中国的经济发展
4)汉语国际推广与“和平发展”的外交战略
5)汉语国际推广与“中国形象”的建构
6)汉语国际推广与民间外交
7) 汉语国际推广与海外中国文化
8)汉语国际推广的制度保障
9)海外孔子学院在所在国的法律地位
10)汉语国际推广在西方话语系统中的可能依据
11)中国文化经典在域外的传播与影响
12)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与世界化问题
2.应用研究课题
1) 孔子学院的布局分析与海外汉语学习、使用与需求群体评估
2)汉语国际推广的“瓶颈”分析及解决对策
3)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综合效益评估
4)台湾汉语传播的政策、措施评析
5)美国“汉语扩张及其政治影响”课题评析
6)汉语国际推广与西方“非政府组织”的资金运作模式
7)汉语国际推广与海外汉学研究的观念、问题和方法
8)英、法、西班牙三种主要语言与其国家“硬实力”的相互消长
9)作为文化输出手段的“动漫”、“韩剧”、“大片”个案分析
10)各国宗教与文化传播模式的评析
二、投标方式与项目要求
上述招标课题均拟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填写《项目投标书暨工作协议书》(见附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本所邮箱ruchts@163.com,并同时提交打印件一式五份。本所在收到投标文件后的30天内,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意见反馈于投标人。项目投标一经通过,本所将与首席专家正式签订工作协议,并按照以下程序拨付经费、检查成果:
1、上述课题以“专题报告”形式立项者,研究经费一般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 3个月,报告正文一般不少于3万字;以“专项研究”形式立项者,研究经费一般不超过人民币 20万元,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成果规模一般不少于25万字。
2、项目投标一经通过,本所将与首席专家正式签订工作协议。首席专家应自行组织研究团队,并确保如期完成预定计划。每项课题均按照经费包干的方式进行管理;其中在项目启动时拨付批准经费的10%,中期拨付批准经费的50%,通过验收后拨付批准经费的40%。
3、首席专家当在项目启动的40天之内,就文献综述、研究框架、主要思路、问题意识等提交书面报告;研究所将组织专家予以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提供中期拨款;如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存在重大缺陷,则作撤项处理。
4、首席专家当在项目通过专家论证的30天内,以研究所的名义组织季度论坛,对所承担的专题研究进行全面汇报。季度论坛所形成的相应成果,当由首席专家督促课题组按照规定格式印制研究报告,于季度论坛结束20天内上交20份;研究报告电子版亦交本所存档。
5、“专题报告”项目不要求课题组公开发表相关成果。“专项研究”项目则应在研究期限内,由课题组成员公开发表不少于5篇的相关论文,并应注明“中国人民大学汉语国际推广研究所资助成果”。
6、投标者如在国外大学任教或从事研究工作,在提交投标书的同时可向本所申请短期、中期或长期的访问研究;如获批准,访问研究期间的住宿费及研究津贴将由本所另行支付。
三、成果体例及注意事项
1、页边距:上、下均为2.5厘米,左3厘米、右2.6厘米。正文用宋体,字号采用小四。
2、标题序号可以分作5个层次,均为宋体,直接使用格式刷就可以将您需要改动的标题自动变成以下格式(将鼠标放在下面的某个标题上→点击“常用”工具栏中的“格式刷”→回到您自己的文档→在对应级别的标题上刷一下即可)。
3、大段引文统一为楷体,不用序号,起行空四格,回行空二格。
4、附注一律为脚注,前空2格,回行顶格。用阳文码(①…②…③…)排序(每页都重新排序码),字号采用五号。引注中“直引”的不用“参见”两字,“间引”的用“参见”。
5、数字若为四位数或多于四位数时,数字之间暂不必加“,”或者“,”,而是每三位数字空1格,例如“11 800万”。
6、关于图表:
1)表格中的文字上下左右都居中,百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2)每个表格、图形必须有标题,并分别加上“表1……”“图1……”“表2……”“图2……”等。表格的标题居于其上方、居中,图形的标题居于其下方、居中。
3)如果表格中出现百分数或有单位,请尽量将百分号(%)或单位(如“万”等)列在表头或者标题栏中,不必缀在每个数字后。
4)图表若是参考他人成果,下方必须注明“资料来源”,采用5号字。
5)图表的标题上方、“资料来源”下方,均空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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